資源稅改革對煤炭行業(yè)的影響
此次資源稅改革對焦煤的調整幅度比較大,但對整個煤炭行業(yè)的影響并不大。
從企業(yè)的角度來看,此次煤炭資源稅調整對焦煤企業(yè)影響最直接,但影響力度有限。
2011年10月10日,國務院發(fā)布《國務院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>的決定》,10月31日發(fā)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,11月1日起正式實施,醞釀已久的資源稅改革又向前推進了一步。此次稅改主要有兩大看點:一是將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計征方法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,征收比例為銷售額的5%—10%;二是煤炭資源稅仍采取從量計征,調整類稀有煤種焦煤稅額標準由8元/噸調整為8—20元/噸,其他煤種統(tǒng)一為0.3—5元/噸。 您可能感興趣的鋼管知識: 公斤于兆帕怎樣換算|鋼管壓力公斤與兆帕 鋼鐵行業(yè)有哪些工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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